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资料图片)
作为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及时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人亲自出席了 6 次董事会并列席 2 次股东大会,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
料,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
极作用,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
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
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 2022 年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发表了
以下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专项说明: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类
型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媒体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经营
治理情况。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考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及工作表现,
关注公司人力资源和薪酬体系的建设情况。本人作为行业专业人士,充分发挥专
业特长,积极向公司提供行业方面的各类咨询和指导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工
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
资者的权益。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
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进一步加深了对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加强了
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独立董事:李继承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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